报告正文的一般写法:
报告的正文。主要写明报告的起因和报告的内容。起因即报告的根据和目的,用简洁的语言进行说明,即为什么报告。起因写完后用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”,作为承启下文的用语。报告的内容即主体部分是报告的核心,一般为四部分:1.基本情况。不论是汇报工作、还是反映情况,答复上级的询问,均应实事求是地将具体情况交代清楚,以便上级了解下情,并以此作为依据,妥善地予以处理和指导。2.存在问题(或具体意见)。呈报性报告写存在问题,以便于上级了解工作进展的情况,同时为报告的下一部分内容(提出要求)打下基础;呈转性报告也要根据基本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或解决办法,以供上级机关参考。3.具体要求或措施。即对今后工作的设想,提出要求或准备采取的措施。4.结语。报告的结语,要根据报告的性质和内容而定,不能千篇一律。报告的结语一般用“特此报告”、“以上报告,如无不妥,请批转有关部门贯彻执行”、“以上报告,请审阅”等字样。但也有的报告结尾不写这些用语。
报告的写作要求
1.要注意与“请示”的相区别,“报告”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,结尾不得误用“以上报告妥否,请批示”等语。
2.内容要真实可靠,做到据实报告,即“好处说好,坏处说坏”,不能“报喜不报忧”。
3.报告的中心应明确,详略得当,文字简洁、流畅,不拖泥带水。报告中切忌使用套话、废话。